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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政协 作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安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组织各族各界人士参与与兴安盟的重要决策的制定;

  (二)促进兴安盟重要决策的科学化与社会化;

  (三)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兴安盟的贯彻执行,协助并推动党委和行政部门改进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

  (四)推动全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五)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增进团结、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盟委的领导下,加强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

  (六)贯彻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祖国实现完全统一大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政协是正厅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没有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行政编制25个,实配23人;事业编制20个,实配19人,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4个编制,实配14人,老干部服务中心6个编制,实配5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内设办公厅和七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办公厅内设三个处室,分别是:(一)人秘处、(二)综合处、(三)行政处;六个专委会分别是:(一)经济委员会、(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三)科教文卫和群团委员会、(四)提案委员会、(五)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六)农牧委员会、(七)委员联络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981.6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396.83万元;机关服务147.54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7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9.89万元;死亡抚恤1.43万元;住房公积金45.99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为911.68万元;项目支出为70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3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408.81万元;机关服务174.04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56.7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2.51万元;死亡抚恤81.24万元;住房公积金47.98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为1131.37万元;项目支出为70.00万元。

  增减原因说明:

  行政运行增加3.02%,增加原因为调入1人、调资;

  机关服务增加17.96%,增加原因为调入3人、调资;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3.95%,增加原因为离退休人员调资;

  死亡抚恤增加5581.12%,增加原因为新增去世人员抚恤金80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3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01.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3万元;支出总计1,232.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2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7.38万元,增长4.9%;支出总计增加57.3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调资;三是去世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3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0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2万元,占92.9%;项目支出85.33万元,占7.1%;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2.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83万元;支出总计1,232.1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5.2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6.43万元,增长6.6%;支出增加76.43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调资;三是去世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0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1万元,占92.9%;项目支出85.33万元,占7.1%。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86.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18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较上年减少24.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单位公务用车大部分年限较长,大部分零部件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18万元,占96.6%;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18万元,用于本单位车辆加油、保险、维修、保养等,车均运维费7万元,较上年减少1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上交车改办公务用车6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74万元,接待20批次,共接待174人次。主要用于用于全国各地政协来我盟考察调研公务接待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31万元,比2016年减少24.02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比2016年减少6辆,主要原因是:车改,上交车改办公务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为用于政协委员工作、活动、视察调研经费项目,目标为保障委员正常工作、活动、调研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烨    联系电话:0482-8267757

兴安盟政协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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