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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署和盟政协对八届五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开展督查

来源:提案委员会 作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安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中提案监督的要求,落实好盟行署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盟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提案办理工作进度,9月18-25日盟行署、盟政协和提案人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盟直22个承办单位、5个旗县市对盟政协八届五次全委会52件重点办理提案和8件委员发言的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对27个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体系执行情况进行了半年综合考评。督查结束后,26日在中旗召开了提案办理情况督查总结会。

  

  从督查情况的总体来看,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能认真对待政协委员提案。不少单位积极作为、不断探索办理新方法,创新办理方式,承办人主动与提案人沟通交流,办公室专人全程跟踪办理,有效提高了办理水平。例如,乌兰浩特市政府针对委员对《关于加强街道卫生防疫,预防大规模疫情发生的提案》办理不满意的情况,快速反应,从根源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再如,突泉县政府为了彻底解决《关于严格“拉锁路”监管和修复标准的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启动了地下管廊工程。督查组现场看到了即将完工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截止9月份,已累计完成管廊建设12.5公里,该工程将给水、排水、燃气、照明、电力、通信等管线全部纳入综合管廊,坚决不允许管线直埋,做到一次建设到位,永不开挖,根源上杜绝“拉锁路”现象。但有些承办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有盲区,资料不全,甚至汇报材料与委员实际满意率不符。从综合考评情况来看,多数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能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要求,有些单位提案办理“四化”软件建设还有创新。如,突泉县将提案办理以影像的方式记录存档,盟住建局、交通局将所承办提案以签订责任状的方式交到局内各承办科室,盟科协将办理要求落实到旗县市科协,盟旗两级科协组织了形势多样的街头、校园、旅游景点大篷车等科普宣传。但也有的承办单位存在敷衍现象,没有落实好交办会议精神,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建设不到位。

  

  在提案办理情况督查总结会上,会议首先听取了6个旗县市提案办理工作汇报,观摩了科右中旗网上办理政协提案流程,听取了委员们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与建议。督查组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提案办理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办13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特别是提案监督,切实把委员的提案办好,使委员提案推动事业发展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二是要求承办单位,严格遵循提案办理的文件要求及办理流程,10月20日前完成对委员不满意提案的重新办理,并与委员做到有效沟通;三是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按照要求补齐资料并以微信相册的方式送交。

  盟政协提案委主任图布新、盟行署副秘书长刘向阳、提案委副主任李雪心、行署督查室吴清林,6个旗县市政办分管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及科右中旗常委、常务副旗长谷立民,政协副主席斯日古冷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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