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协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公开的说明
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兴安盟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兴安盟政协概况
一、 兴安盟政协的主要职能
(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组织各族各界人士参与与兴安盟的重要决策的制定;
(二)促进兴安盟重要决策的科学化与社会化;
(三)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兴安盟的贯彻执行,协助并推动党委和行政部门改进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
(四)推动全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五)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增进团结、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盟委的领导下,加强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
(六)贯彻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祖国实现完全统一大业。
二、 单位性质、机构设置及财政政策
兴安盟政协是正厅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没有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内设办公厅和七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办公厅内设三个处室,分别是:(一)人秘处、(二)综合处、(三)行政处;六个专委会分别是:(一)经济委员会、(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三)科教文卫和群团委员会、(四)提案委员会、(五)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六)农牧委员会、(七)委员联络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第二部分
兴安盟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84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331万元;机关服务131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7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4万元;死亡抚恤1万元;住房公积金39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为778万元;项目支出为7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45万元。因公出国费零预算;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会议费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比2015年无变化。
具体预算情况详见附表。